法律问答

厂里面规定是8点钟上班,但是厂里面要7点50打卡上班不然算迟到,今天下雨迟到了四分钟,然后产线的老大要扣我100块钱,我不愿意然后就和他说了几句话,后面他开会出来了要我当着所有员工的面向她道歉还要被罚100元,我接受不了这一点,然后厂里面说把我开除工资要扣50%,我不愿意后面那个主管打了一份自动离职的合同给我签我不签就要按三天过后旷工自离

2019-10-01 12:31: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在单位劳动纪律中有明文规定的旷工三天的情节,可能单位会做出以下处理方式:
    1.视同自动离职
    2.视同严重劳动违纪予以开除,并记录在劳动关系档案中,如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对于旷工期间的工资予以双倍扣罚
    关于社会保险如何处理,可以到有关部门咨询。
  •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 劳动者违法犯罪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即开除),开除员工的合法程序可以参考具体情形如下,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员工有矿工的行为,单位只能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不得克扣员工工资。旷工行为是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单位也可以以此开除员工,但是不克扣员工的劳动报酬。
    2、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