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有一个关于购房纠纷的问题需要咨询:开发商宣传的是精装修房,我在交了2万元的定金后,待签购房合同时,才知道装修是由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来装修的,这与开发商宣传的不相符,并且开发商未尽到告知的义务,现在我的诉求是:第一购房合同与装修合同必须由开发商与我签,我不与第三方签装修合同;第二,如果第一条诉求不能解决,我要求开发商退回2万元定金。现在,开发商既不与我签装修合同,也不肯退定金给我,请问开发商涉嫌违法吗,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谢谢!

2018-08-28 14:58: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

    例如,几次验收程序、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

    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在约定装修的材料标准时,一定要非常细致,包括外墙、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阳台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要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

    (二)合同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

    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复印委托书,同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还要索要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正式职工的工作证复印件以及联系电话。

    (三)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签合同就要“一个萝卜一个坑”,昨天的预算拿到今天就不管用了。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装修协议没有因果关系,商品房可以是毛坯房,标准房,精装房,这需要看样在合同中约定。对于销售商强行签订装修协议,你可以拒绝。因为,你有权选择装修公司,也可以暂时不装修,以减轻还债压力,等债还清了再装修。
    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固定装修一般指墙壁刮白或鼻子、灯具,地砖或地板,开关插座,厨房全套,卫生间全套。包括相关的水路、电路、燃气等。
    但是空调、家电、沙发、床、餐桌等可以移动的,以及窗帘、布艺、装饰画等等,如无约定,一般不算在内,算作家具家电及软装。
  •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主要标的物)是房子,而不是房子的装修情况,精装修房屋买卖只是双赢的营销手段之一。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精装房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只签订一个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具体的装修材料和质量标准。
    另外一种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购房人根据开发商的要求与其指定的装修公司签订《委托装修合同》。
    无论哪种模式,与购买精装房的风险没有直接关系,购房者购买精装房的风险与合同内容以及所购房屋开发商的实力和信誉有直接关系。
    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对装修部分的约定越仔细,对自己越有保障。从装修设计、布局到建材品牌的选用以及施工工艺等都要进行明确,包括所有装修项目名称、涂料、板材等建材的品牌、价格标准或相应的档次、颜色、规格、位置、施工工艺等内容。
    合同约定越详细,以后无论发生何种质量或其他问题,有合同为依据,索赔相对容易。另外,购买精装房,选择信誉好、实力强的房开企业也很关键,因为开发商的实力决定了它的履约能力。
    否则,合同签得再仔细,开发商无力履约,购房者的权益仍然很难保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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