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居住房屋由于建设需要,要拆迁。房子是公房。公房的租用人是我爷爷,爷爷于前几年已经去世,由于当时房屋已经划入拆迁范围?不能修改租赁人了?所以一直是我爷爷的名字。爷爷有七个子女,我父亲的老六,一直同爷爷住在一起,其他子女结婚之后都另外有了房产,并搬出去住了。公房下有我父母,还有另外两个叔叔的户口在。公房大约一百多平方。在前几年爷爷曾写过一份东西,大意是将现在的公房使用权交予我父亲。现在大家提出要平分拆迁后拿到的房产,我父亲的主张是公房并不属于遗产,并且只有我们一户是事实居住,在爷爷死后公房的租赁权应该归我们所有,因此不存在平分的情况。我想请问我父亲的主张在法律上是否能得到支持。

拆迁补偿
2019-09-27 20:18: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
    2、没遗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父母、子女、配偶
    第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注意,只有第一顺序的人不存在或者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有可能取得遗产
  • 可以继承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公民去世时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亦是其合法的遗产。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 房屋继承过户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外遇,这样在离婚时可以主张多分财产或要求对方赔偿。但一般不主张离婚,如果您决定离婚了,那么离婚就可能涉及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婚姻是否解除;
    2、子女由谁抚养
    3、抚养费如何负担;
    4、子女探望的方式和时间如何确定;
    5、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都不是几句话所能概括的。鉴于此,建议最好提前委托律师进行前期指导如何收集证据和保护财产。离婚诉讼是一个很繁琐的法律问题,涉及的问题也多,处理起来时间跨度也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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