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对方房子抵押并已胜诉,现法院正在执行期,请问执行拍卖期间,我可以将房子的店面出租给他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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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银行是房子的第一抵押权人,如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起诉到法院,再申请法院拍卖房子,拍卖所得款用于偿还贷款,在这种抵押状态下,也只有银行能拍卖你的房子。其他债权人如要申请法院拍卖房子,则必须经过银行的同意,而且拍卖所得款应该优先偿还给银行,剩余部分才能给这个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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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是会被拍卖的,具体如下:
(1),由于房子已经抵押向银行贷款,所以当还不上贷款的话该抵押物将会被拍卖,用所得款项清偿银行贷款;
(2).法院会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
(3).拍卖前会先委托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作为底价(该评估费用先有申请人垫付);
(4).购买人要先办理拍卖会竟拍资格,一般是预交一部分押金;
(5).拍卖成交时不能退拍,同时要交纳拍卖费用,一般是5%.成交后持成交单办理过户手续;
(6).拍卖不成流拍后,会降价(一般10%)再次进行公开拍卖.
(7).另外,当事人自己参与竟拍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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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提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由此可知,已抵押的房产法院有权力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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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