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已经十六年,有一个十五岁的孩子,他的所作所为让我寒心,我实在是受够了,我现在只想离婚,可我们结婚时都因年龄不够,我公公找了熟人,当时在结婚证上随便填了一个身份证号码,就领了结婚证,可我现在想要离婚,身份证和结婚证上的号码都不一样,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9-27 08:13: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的规定,结婚证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
    建议您与对方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您与对方已经分居三年半,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法院判决你们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更改孩子的生活现状的,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支付的抚养费是工资的20%到30%.
  • 夫妻双方想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途径解决。
    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 结婚证丢失,继承遗产是否必须提供结婚证视情况
    继承配偶的遗产,必须提供结婚证来证明是夫妻关系。
    结婚证丢失,可以让你母亲带身份证,到原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查到后补证还是复印档案并加盖保管档案的单位公章。
  • 办理离婚登记是需要户口本的,诉讼离婚不需要户口本。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只有身份证和结婚证是不行的,一定要有户口本。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不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