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今天我找我朋友借一千五百块钱,我写了借条,借款金额是写人民币大写金额,但是利息写的是阿拉伯数字0元,借期是一个月,借款还款日期都有写,但是最后只有我自己签名,没有我朋友签名,,借条原件现在在我朋友那,但是我有用手机拍下来借条原件照片。那一个月后我把钱还完了,原件撕毁后,他要是拿复印件又来找我要一笔钱,我该怎么办。

2019-09-26 08:17: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1、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到期之日起2年内;
    2、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借条当事人可以随时催告,给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到期后2年为诉讼时效。 因此如果在有借条的情况下,应当具体来看是否在欠条上写明日期,并根据不同的请款来决定如何追讨债务。
  • 借条上有借款数额并有借款人的签名,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是可以取得胜诉的.为了保障你债权及早实现,建议你在提出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 具体程序是,先起草起诉状,然后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然后等法院传票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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