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工伤后老板注销公司,怎么办?

2019-09-24 11:49: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
    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
    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 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
      
    一、缴费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的;
      
    二、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解散的;
      
    三、缴费人按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发生工伤后看缴纳的社保里面是否含有工伤保险,如果有工伤保险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护理费。
    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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