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个人在打架?结果第三人来拉架,结果第三人被打伤了,送去了医院,这医药费怎么处理?

暴力伤害
2019-09-24 10:33: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亦对强制医疗程序作出了框架性规定。
    而民事法律方面《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一、罪犯打架斗殴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律依据:《监狱法》第五十八条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的话,追诉时效是5年;如果是重伤:一般重伤经过10年、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过20年的不再追诉,如果还有必要追诉,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即使当事人没有报案,但有其他人报案或是公检法机关侦查得知后已经立案的:不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都可以追究。  依据是:  
    (1)《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被人打伤,涉嫌故意伤害,可以报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可以主张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涉及伤残,还可以主张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根据实际给您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维护您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