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麻烦问下母子公司吸收合并过程中,刊登注销公告后的业务主体是怎样的,也就是说呗吸收合并的子公司的合同章还生效吗?希望能快点回答,在线等,急急急!谢谢您!

公司并购
2019-09-22 08:48: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公司决定注销子公司的,应当自注销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子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子公司注销登记的程序是:
    1、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4、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
  • 外商投资公司注销需提交下列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注销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
    4.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注:可由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5.设有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清算报告(原件1份)(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或确认);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8.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9.申请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公章缴销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公章遗失登报声明(原件1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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