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按正常的程序赔偿 。 您看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
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
1.2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