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刑事诉讼法里各种罪都有立案追诉标准,可以理解为是构成犯罪的界定标准吗?

2019-09-20 15:3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传统的观点通常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来认定为合同无效。但目前倾向性意见为,应区分情况进行分析。
    一般情况下,刑事上构成诈骗,在民事上,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构成欺诈,因此,出借人可以主张撤销该合同。如果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犯罪活动而仍然提供借款的,则应当因目的违法而认定借贷合同无效。
  • 具有刑事立案权的单位:公安、国安、检察院、法院、海关缉私部门、监狱侦查部门都有权。《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