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教师安置房,没有房产证,通过中介签协议,合同,录像,拍照,购买有没有风险,能不能购买!

2019-09-20 12:40: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

    ①房屋的权属情况;

    ②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

    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

    ④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

    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5、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 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 可以购买,但存在法律风险,如拆迁安置房一房二卖且过户到其他买方名下,则您只能向卖方追索房款和损失。如果确定要买,建议在卖方拿到拆迁安置房后直接入住,可降低二次销售的可能性。
    虽然存在上述交易风险,但您与卖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关于房款约定不因市场价的变更而任意变更,在您作为买方不同意加价的情况下,即使起诉到法院,法官也会按照合同价格判决,不会支持卖方的加价请求。
  • 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也就是说因为小产权房并非由国家所颁发,所以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土地证,也相当于买了小产权房的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的所有权。
    总的来说,小产权房的购买有着一定的风险。对于小产权房的产权的取得,要按具体的情况分析,所以建议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对房屋的性质区分清楚,以免得不到产权,造成利益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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