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致人死亡,死亡年龄68岁,负主要责任,要赔多少

2018-08-27 17:1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死亡赔偿金时固定的,赔偿比例根据责任分。死亡赔偿金时根据死者的年龄、户口性质、家中老人、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情况计算,数额有地域性的差异。数额计算出来后,根据责任划分。
    赔偿方被认定有责任的,交强险中的11万元死亡赔偿金全部赔偿死者,剩下的根据双方责任分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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