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辞职了,因为老板给的工资不够,我就跳槽到竞争对手的公司去了,但是没有签过保密协议。现在原老板威胁我,还把我告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2019-09-18 08:20: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签劳动合同,但有离职证明的劳资纠纷,离职后老板不发工资,请问可以通过法律救助解决吗?因为你们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属于口头约定,所以没法证明你工资的数量。但是因为你们单位有给你发过5500的工资(最好是有转账记录),所以你还是能证明工资水平是5500。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不跟你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到第12个月止,每个月都是有双倍工资的。现在因为你手上有了公司提供的离职证明,足以证明你是公司的员工。所以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第
    二、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这几个月给你拖欠的社保损失。
  • 保密协议是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签订的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协议,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保密协议是否有期限限制,答案是肯定的,我国规定保密协议是有期限限制的。关于保密协议有效期 许多企业认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对企业有保密义务,而员工离职之后,便不再负有保密义务,实际上这些认识是不全面的。
    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
  •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由用人单位按时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没有按时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仲裁裁决仍不旅行的,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社保转移手续。
    未办理的,造成员工损失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