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领结婚证,有两个孩子,离婚了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
2019-09-18 01:3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以夫妻的名义同居了四年,对外以夫妻之名相称,且周围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夫妻,期间甚至可能生育了子女,但只要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二人系同居关系,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有一点必须明确,即便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当事双方生育了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其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
  • 您好,根据您的陈述和有关法律规定,如果仅涉及同居关系的解除,无需通过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即可,如果还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理由如下: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
    2.就财产分割问题,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就子女抚养问题,你们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与婚生子女的地位权利义务相同,即使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应共同承担抚养义务。
    4.女方提出经济补偿于法无据,您可以拒绝支付。希望为您提供的法律服务给您带来帮助。
  • 二次组建家庭男方有一孩子离婚时孩子有权利分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其遗嘱分配,任何人不能表示异议。也即遗嘱人认捐了其所属全部遗产也是有效的,其继承人的继承权全部丧失。
    男方死亡后,其遗产(扣除女方所属的财产,即共同财产的50%)分配情况应如下:
    1、其配偶1/3,其子女1/3,其父母1/3。
    2、两个子女在1/3份额内均分,即各自1/6。
    《继承法》相关条款”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您好,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养权的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因此,虽然你们的孩子是试管婴儿,法律上并未有明确的规定,也应按照正常法律的规定进行孩子抚养权的分割。但是考虑到试管婴儿的特殊性,且您的孩子还不满一周岁,您可以向法院争取由您来抚养孩子。请您结合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