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个修理店,当初开店的时候投资了8万,每人出资4万,没有签协议也没有签合同,股份各占50%,经营了三年,店铺的租售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现在我想退伙,我的合伙人也同意我退伙,他继续经营修理店,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分对双方都合情合理?或者说是怎么分才合理?

2019-09-17 08:20: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伙做生意,一般是要按照合伙协议履行责任和义务。
    1、合伙协议具有合伙人之间的最高约束力,任何不遵守合伙协议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2、如果按照合伙协议,解散的条件没有发生;有合伙人提出退伙和解散,合伙人之间应该按照退伙协议约定履行了退伙手续,而留下的合伙人又不打算另找别人入伙的情况下,其他合伙人有权决定是否解散。
    3、合伙财产归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出资人所有,退伙和解散,都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 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2)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3)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及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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