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下老板在少给工资的情况下,员工结工资时多给的五千块钱可以要回去吗?

2019-09-16 09:54: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给员工,单位都是违法的。如果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凭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
      劳动者积极搜集证据,计算出工资数额,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 双方并未依据婚姻法19条的规定,订立婚前或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各自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情形下,双方的财产状况适用婚姻法17条、18条以及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但是,如果一方存在婚姻法46条所称的过错行为,另一方为无过错方的情形下,无过错方则可以主张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过错方的过错行为较为严重,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具体分割时考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来源、数量等情况可以适当有所差别,专属于一方的财产应归一方所有。
  •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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