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众检索,查询到专利的相关信息,然后具体的内容图片下载下来,发布到自己博客、网站,请问,这是否存在侵权?

2018-08-27 12:0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上中国专利的检索可以通过多个网站进行,有收费网站也有免费网站。
    1、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1)字段检索:系统提供了16个检索字段,用户可根据已知条件,从16个检索入口做选择,可以进行单字段检索或多字段限定检索。每个检索字段均可进行模糊检索,用%(必须使用半角格式),代表一个任意字母、数字或字;可使用多个模糊字符,且可在输入检索字符串任何位置,首位置可省略。
    (2)IPC分类检索IPC分类导航检索即利用IPC类表中各部、大类、小类,逐级查询到感兴趣的类目,点击此类目名称,可得到该类目下的专利检索结果(外观设计除外)。IPC分类导航检索同时提供关键词检索,即在选中某类目下,在发明名称和摘要等范围内再进行关键词检索,提高检索的准确性。
    2、IncoPat科技创新情报平台。
    3、中国专利信息网。
    4、专利汇-patenthub专利检索引擎。
    5、中国知识产权网。
    6、innojoy专利搜索引擎。
    7、佰腾网专利检索系统。
    8、专利之星-专利检索系统。
    9、SOOPAT专利搜索引擎。
    10、PatSnap智慧芽专利检索系统。
  •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或法人通过自己的劳动而取得的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的发明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有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具有的法律特征:  一是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它必须具有为人所知的客观形式,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确认;  二是智力成果是创造人发挥自己的智力、智慧和艰苦劳动的成果;  三是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
      专有性,即排他性,是作者、发现人、发明人对自己的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性、排他性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非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占有、使用他的智力成果。时间性是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即丧失效力。
    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的有效的地区范围,任何一个国家所确认的知识产权,只在本国领域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效力。这种严格的地域性特征是由智力成果极易传扬,又可利用而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 知识产权利用是指在产业技术创新、转移和扩散过程中,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所有者或依法有权处分的组织和个人应用知识产权,谋求或取得相应的竞争优势或收益的过程。[1]
    知识产权利用是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它包括知识产权权利人本人利用和他人利用。
    本人利用主要是知识产权权利人积极直接实施知识产权,以及消极间接实施知识产权、禁止他人侵权使用,保持合法垄断地位,获得超额垄断利润。他人利用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许可、转让、出资、信托、拍卖、质押、商业特许经营、捐赠、强制执行、破产处分等等,其中许可和转让是知识产权最主要、最基本的利用方式。
    [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