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请问2012 年4月18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流产费用如果没有生育险应该由用人单位报销。那如果我是未婚的,适用于这个规定吗?我该怎么休产假,规定里写流产有15天产假,可是产假必须有结婚证才能申请,那我没有结婚,可以休流产假吗?

妇幼权益
2018-08-27 11:42: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保障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产假未休完,用人单位要求上班的,应当征得女职工同意。女职工除享受产假生育津贴之外,用人单位应当另行支付工资报酬。若未征得女职工同意,女职工可以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最后途径是法院诉讼。
  • 女职工流产的产假,根据1988年9月1日国务院《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1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3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疗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 对于流产假是否可以延迟休假,我认为女职工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原劳动部发布的《amp;lt;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amp;问题解答》第十条规定,女职工产假90天,分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
    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其第十一条规定,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