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宝贝7岁,最近参加某培训学校组织的7天的活动(完全离开父母,由老师带队照顾),昨天带队老师说小孩碰坏了她的电脑屏幕,并发了图片,要求赔偿维修费用3500,我想咨询下是否家长需要负赔偿责任,如果需要负赔偿责任,是否应该负全责,请各位好心的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2018-08-27 10:15: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如果是全责的情况下,通常应当对损害方造成伤害后的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其他按相关费用进行赔偿。
  • 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
    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依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过错比例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认定。
    既然事故认定负全部的责任,那么就承担应事故造成的必要的支出的费用。关于分钱和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否赔付的问题,这是需要按照当时买保险时与保险公司的具体的约定,如果当时保险合同中约定了赔付的范围,就严格按照合同来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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