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口角纠纷。和一名年轻人,产生肢体冲突。他母亲也过来。也对我进行抓扯,(我带着我小孩),我母亲听见外面有人吵架,也出来看一看才发现是我和我6岁的小孩,她看见小孩也在旁边。就跑去准备把小孩抱走。谁知,对方看见我母亲过去抱小孩。从后面。一把抓住我母亲的头发。一把把我母亲拉倒。因为,我母亲抱着孩子。还在被垃倒在地上了,接着对方就骑在我母亲身上。双手卡着他的脖子。我母亲在慌乱中。也扯住了她的头发。就这样扭打在一起。。。。事后派出所解决,我,我母亲,我小孩,都轻微伤。对方。有一个轻微伤。另外一个没有。现在对方,反过来还起诉我和我母亲,说我挑事。和我母亲殴打他。把白的说成黑的。。对方住院,一个26天一个3O多天。另一个没伤也住院但是他们只做了检查,在医院呆了4天和5天的样子,其余的时间都在家里面。。。我想问一下,我母亲可以算,正当防卫吗?他们在家里面的这段时时间,该赔吗?急!

暴力伤害
2018-08-27 09:3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正当防卫的强度可以等于或者适当地超过侵害行为的强度,但必须以制止侵害为限度;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轻微伤属民事侵权的一种,在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民庭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轻微伤发生后,当事人也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该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过错方治安管理处罚。

  • 3、对国家支持公诉的轻伤害案件,依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对被告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附带民事部分和轻微伤一样可以适用调解,如调解不成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4、对于没有向公安机关控告的轻伤害案件,受害者需及时向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取得书面证据,必要时证人应出庭作证。受害人要保存好伤害后的物证(含照片、诊断证明、出住院单据、车旅费票证等)以备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自诉时之用。并申请有关司法部门委托鉴定机构对伤害情况进行鉴定,即取得轻伤害《法医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