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确定能认定工伤吗?

2019-09-12 00:21: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工伤怎么认定:情形一: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要注意三要素,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所谓上下班途中,指的是上班去单位和下班回家的途中,如果下班后外出办私事或者会友的途中,是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和交通事故两个要素是连接在一起的,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中负担同等责任的也可以认定工伤。
    情形二:
    工作时间,在工作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种情形比较常见,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与第一种情形看起来相似,认定的依据却完全不同。
    这种情形需要注意三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交通事故。
    发生这种工伤情形的,往往是交通运输、服务业、野外作业等工作人员。这部分人群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往往不是固定的,出于客户需要,随时都可能外出工作。
    因此,工作地点不限于公司(单位)场所。
    通俗地说,凡是受到单位指派外出办事,在办事路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无论是本人主要责任还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均可以认定工伤。

    情形三:

    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能否认定工伤。

    这种情形需要特别注意,受害者应第一时间报警,交由交警部门处理。最后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可以认定工伤。
    否则,错过报警时间,交警部门不会出具行政文书,认定工伤也就失去了依据。
  •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无论最后是否被认定为工伤);其次,工伤是采用无责任赔偿原则,即无论伤害责任是职工、单位或第三者,只要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都应获得赔偿。
    另外,“上班的时候出了交通事故”,表述得不够清楚。
    假如是在上班时间,受单位指派外出办事(如单位会计上班后去银行取钱),无论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还是自己骑自行车或走路摔倒,都可认定为工伤;假如是从家到单位的上班途中,则必须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 先去做一个法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期治疗费,伤后休息时间(用于计算误工费),护理期限(护理费),然后列一个赔偿清单:
    【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项目】医疗费:28000元;后期治疗费:5000元(可以由鉴定作出);营养费:500 住院伙食补助费:21天*15元/天(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315元
    【交强险伤残赔偿限额内项目】护理费:60元/天*护理期限;交通费:(发票);误工费:伤后休息时间*工资(需要误工证明);残疾赔偿金:伤残指数(10级就是10%)*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网上可以查到,分城乡,城镇户口要有证明)*20年;精神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