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男方给的彩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2019-09-11 18:00: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法院一般认为,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依照一般共有财产的形成及处理原则予以分割,而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作出处理。

    同居期间一方名下的财产不应直接认定属于双方共有;另一方只有在举证证实其与对方有共同的投入并经营,共同创造形成该财产的情形下,才能主张分割共有财产。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并不必然是共同财产,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只有提出有关证据,才能享有对同居期间积累财富的所有权。
  •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
    (二)》第十条第
    (二)、
    (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效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对于结婚收的财产如何处理?这是结婚新人们普遍想问的问题。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通常并没有明确的赠与对象,应当认定是对新婚夫妇们的共同赠与,而不管是哪一方的亲朋好友送的,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当然,如果亲朋好友赠与礼金时,明确是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结婚收的彩礼如何处理的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若是要通过法律明确到是归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财产,这就需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请律师来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1.彩礼的性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除三种情况外,彩礼女方可不予返还。三种情形为:未结婚登记的,未同居的,男方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家庭困难的。本案中,不属于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况,女方可不予返还,可认定为女方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原则上平均分配,如果一方对离婚有过错的,在分配中应保护无过错方。
    3.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应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起诉状应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以及被告的具体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应就是否离婚,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建议委托律师代为书写诉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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