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钱做生意,但借钱时另一方都不在场也没有借条,离婚时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19-09-11 14:31: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的欠款,法律上首先推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金妻有证据证明金欠王的38万债务是金个人的债务,否则,法律即认定为他们的夫妻共同债务。 作为共同债务,其中一个债务人死亡的,作为债权人的王可以要求作为共同债务人的金妻全部偿还债务。 这样的案件,债务人是否能主动偿还债务的,要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以及其他因素来决定。否则,对债权人王来说,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就你咨询的情况看,金妻既然已经归还了主要的债务,余下的13万元,建议王通过诉讼要求归还。原因是:
    1、对方既然主动还了25万,余下的主动归还的可能性不大。
    2、余下的欠款数额不大,通过法院诉讼且最后执行到位的可能性变大了。因为,如果金妻一分钱未归还的话,债权数额38万,不管金妻主观是是否想赖帐,即使诉讼那最后执行上的难度也大。现,债权数额变小,反而会在审判之后容易执行到位。

  •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是要夫妻共同偿还的。
    2、并不是夫妻共同分期偿还,一旦判决你们夫妻承担债务,将进入到执行程序,谁有钱就先执行谁,债权人并不会因为你们离婚了而分别追偿。
    3、不过可以达成执行和解,如果债权人同意,是可以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分期支付的。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房产卖出的行为要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民间借贷中没有了借条怎么办?前提是千万要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让对方觉察借条已经丢失;其次,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
    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第三,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第四,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以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相信能打动法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