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个女的发生争吵,对方俩人,我们三人,之后,掐一块了,互相碰了一下身体,对方就懒被打成精神病了,精神病司法鉴定 。我们拘留了,他们一个五十岁的人说被公安机关免处罚,另一个说被打成精神病了,就一直拖俩年了,非要鉴定是我们导致得精神病的。就是一个普通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看他们这么耍赖就直接把我们给拘留十三天,他们说当时就得精神病了,没办法拘留,我觉得她有可能是以前有过精神病史或者就是装病的,我们该怎么维权啊?

治安处罚
2019-09-10 20:23:4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是否属于精神病人,应当进行鉴定,属于精神病人的不执行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 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3)无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