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起诉离婚怎么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
2019-09-10 20:19: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离婚协议书、照片等。下面,关于离婚登记的知识内容。   依据《结婚登记条例》第13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发给当事人离婚证后,自双方签收离婚证之日起,婚姻关系即告解除。   
    一、办理离婚登记: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当事人持有下列规定的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一)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二、离婚登记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 你好!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1989年11月21日)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因此,在起诉离婚时存在婚外情的时候,还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婚外情存在的证据,从而请求法院不经过调解就依法判决双方进行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