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拖延多长时间判离

离婚
2019-09-10 15:16: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
    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 可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如有证据,过错方应向无过错方承担离婚的损害赔偿,且在财产分割上少分。 起诉离婚要在被告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要有证明)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 1、如果你不想离婚,就不能采取拖的办法,拖非常被动,效果不好,并且不能达到目的。
    2、如果对方已经诉讼,你就应当积极想办法不让法院判决离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可判离婚法定情形之一。
    3、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破裂,你想办法找你们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而你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一般不判决离婚,需要再次起诉离婚。该时间最长一年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