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人打伤是出院做鉴定还是住院期间做鉴定

2019-09-10 09:54: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被人打,一般情况下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会按照人身损伤进行索赔。
    进行司法鉴定需要司法机关开具委托书,之后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需要材料如下:
    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实,直接关系到司法鉴定机构是否会受理。
    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鉴定机构对伤者的伤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伤残级别。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8、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 被人打伤可以及时报警处理,如果鉴定为轻伤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并要求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人身损害赔偿需要一定的法律程序,首先要进行的就是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这两步。
    1.伤情鉴定。首先报案,警察会做笔录,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并由公安局负责为你做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是判断罪与非罪的依据,伤情鉴定的结果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如果侵害行为造成的结果是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即构成犯罪,肇事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应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而公安局不予立案,那么受害人可以自己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2.伤残鉴定。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等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是在出院后半年左右。
    伤残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是计算伤残补偿金的标准,结果分为十级,1—10级伤残,逐级减弱。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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