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的,欠有借条,到期可以起诉吗

2019-09-10 04:56: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的债务变为自然债务,权利人仍享有实体权利,因此权利人接受义务人履行所获利益并非不当得利,应受法律保护。这是因为,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义务人之间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因此消灭,而是由法定之债转变为自然之债,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强制性的债权债务关系,只存在一种客观事实。
    对于这种自然之债,义务人可以不履行,权利人也不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但是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有权接受。《民法总则》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 有借条起诉法院也不支持的7种情况:
    1.借款用途不合法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法律将不会保护债权人利益,如果明知对方用于犯罪行为,债权人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其他罪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2.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3.借贷合同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
    5.借条形式的分手费
    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婚姻关系时,协商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青春损失费、分手费,通常以借条形式掩盖真实目的,但实际中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事实。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
    7.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分


  • 可以起诉对方,不要超过诉讼时效。
    看借条到期没,到期对方不还钱,又联系不到本人,就可以去对方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起诉时要有对方的居住地地址,不然没办法送传票。
    诉讼时效是从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开始3年内。超过3年诉讼时效你仍然可以起诉,但是对方可以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不还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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