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房,开发商没有预售证,就开始收房款,交了十多万,也不给签协议,现在不想买了,钱能退吗,签了认购协议,但是不是本人签的,父母代签

2019-09-09 20:23:3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律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建议您积极维权,如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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