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一个贷款平台贷了一笔分期还款款项,过后想提前还清,咨询了客服,平台客服说可提前还清,但相应的利息不会因提前还清而取消,当时我同意了,后面我想了想觉得不合理,然后没一次性还,现在我想按原分期还款,但客服说改不过来了,我需一次性还清。请问,我该怎样做?如果提前还清又不减免相应手续费,我觉得这借贷平台也太强盗了,他们这样符合法律依据吗?

2019-09-09 12:12: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于网络贷款利息要求提前偿还的问题,当事人需要注意防范风险。
    贷款先交利息,是很多贷款骗子的惯用伎俩。正规的贷款机构是不会要求提前支付费用的。特别要提防异地贷款和所谓的支付贷款利息后放款等方式,这都可能是不正规的贷款。
    办理贷款,申贷人关键要有自我风险防范意识,有时候多考虑一下,冷静一点,会免除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 1、提前还贷指借款人将自己的贷款部分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并保证以前月份没有逾期且归还当月贷款;按照银行规定日期,将贷款部分全部一次还清或部分还清。
      
    2、提前还贷的好处:可以体现良好的信用记录,提前还贷完毕可以少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
      
    3、提前还贷有两种种类:根据中国银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住房贷款的种类有两种:一种是公积金贷款,一种是商业贷款。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法有三种: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二是等额本金还款法。三是累进还款法。就执行情况而言,多数银行普遍采用的是第一种还款法即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这也是老百姓最能接受和能够很快看明白的还款法。
  • 离婚后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 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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