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房公积金离婚时如何分配,可以分配吗

离婚
2019-09-09 09:37: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分配,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这样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哪些情况可以继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住房公积金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
    二、谁可以继承公积金?
    1、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如果死亡人有遗嘱给非血缘关系的人,受遗赠人也可以继承该笔公积金。
  • 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未使用的公积金属于遗产。如果未经遗产继承,该公积金仍然存于被继承人名下。但如果想要提出使用,需进行遗产继承,提交相关材料给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继承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