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报废车上路并造成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罚

2019-09-08 21:27: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车辆单方事故该怎么处理  第一步: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第二步:现场处理
    1、损失较小(一万元以下),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查勘,并出具《查勘报告》;
    2、损失较大(一万元以上),如查勘员认为需要报交警处理,会向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出具《事故认定书》;  第三步:定损修理:
    1、车主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第四步:提交单证进行索赔amp;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第五步: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第六步:赔付;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的一种违法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
      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但履行救助义务。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人撞倒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120医护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虽构成逃逸,但主观恶性不深。
    仅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现实中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对于这种情形,认定责任时应该从宽。  出于逃避救治伤者,逃逸后主动投案。有人认为这种情形中,行为人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为人的主动投案。
    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际上违背了立法原意。法律之所以规定逃逸是加重情节,就是考虑对受害人生命的保护。逃逸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就是,使伤者缺乏救助,导致伤势严重以致死亡。
    所以这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当然的。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对自首情节按照刑法减轻处罚也是应当的。  既逃避法律责任又逃避救治伤者。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最为常见,行为人在主观上大多是两者的竞合。
    对于这种情况,显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如果其结果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则是逃逸行为情节的再次加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 如果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冒名顶替者构成包庇罪。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