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厂里无理由辞退我能得到相应补偿吗

2019-09-08 14:3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1、单位不能以你到了退休年纪就将你辞退,被无理由辞退的应当承担违法辞退的法律责任,按照你的工龄支付双方经济赔偿金;
    2、到达退休年纪大,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你也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养老待遇损失。 法条参考: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建议职工不要自己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要向单位提出自己不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这样职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以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补缴其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和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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