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想离婚怎么写离婚起诉书

离婚
2019-09-08 12:14: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对于一般离婚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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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离婚起诉书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离婚状子,离婚状子由谁来写?谁去法院打官司就由谁来写,也就是原告来写。当然有的人为了打好这场官司,通常也会请专业的律师来代写。  
    一、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仍然存在争议,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就必须要提交离婚起诉书,因此想去法官打官司的时候,就要开始写离婚起诉状书了。  
    二、离婚起诉书具体要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架打架,吵架打架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三、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3、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4、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5、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四、离婚起诉书应注意问题  离婚起诉书须注意以下5下个问题:  
    1、离婚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离婚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即可。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离婚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离婚起诉书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 1、如果房子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1、第二次起诉书重点写明第一次起诉之后到第二次起诉之前感情一直恶化就可以了。
    2、法院判决孩子跟随哪一方生活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双方的经济条件、收入高低、双方老人帮助照顾孩子的可能性大小等因素。你指明的孩子一直跟你生活,对你虽然有利,但尚未有利到法院直接因此而判决由你抚养的程度。
    3、我专业处理离婚纠纷,经验丰富,建议你来电咨询,帮你分析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