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眼睛被打伤,第一次做了临时的验伤,第二次做了正式验伤,第一次是轻伤,正式验伤报告还是轻伤,我现在伤残鉴定还没有做,这个情况,当事人家属说没钱赔偿,我应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9-09-07 20:2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伤要立即报警,警察会让您申请司法鉴定。根据结果 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 1,验伤是收费的。因人身损害支出的相关费用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2,被害人需要提供各项损失的相关发票、诊断证明,在人身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依《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七条至第三十条规定,就所受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 被打属于被侵权,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有精神损害的,如面部被毁容或给自身名誉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致人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补偿金(根据评定的残疾等级)、被抚养人生活费、致人死亡的: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