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假期间生育津贴与工资是否能同时享受

妇幼权益
2019-09-07 14:5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2006年12月4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应当计入本人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用人单位为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应当按月全额发给个人,其中生育津贴高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 职工在按规定领取生育津贴期间,企业不再发放产假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职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企业发放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 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一般而言,怀孕妇女在妊娠期间可能发生的劳资问题,大约分为下列几种:
    1、怀孕解雇
    这可以分为依约定解雇,未依约定解雇两种。
    前者是指在女性上班就职时,雇主会要求职员签署一份只要怀孕就自动辞职的协议书。而未依约定解雇者,则是并未签署任何协议书,雇主却自行解雇怀孕妇女。
    2、产后解雇
    是指怀孕妇女在产后再回到工作职场,却遭受解雇。
    事实上,即使劳工依合约签署了妊娠期自动离职的协议书,但在法律上来说,仍然是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