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购买五证齐全的商品房签订协议之前咨询了置业顾问,明确告诉对方男方名下有一套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二套能否贷公积金贷款,对方回复可以!我们所缴纳了5万元的定金。现在办理不了公积金二套贷款。我方要求退还定金。开发商不给退!我们应该怎么办?

2019-09-06 19:3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时注意事项:
    1、退房协议要看仔细。在买房贷款下发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很多争议!而且特别是购买期房!在房屋建设当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所以退房协议那一栏需要看看开发商是怎么规定的。

    2、交房标准,交房时间需要看仔细。交房标准需要看看合同上面是否又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因为这是作为以后收房的最重要的依据!而且还需要看看交房时间如果超过。开发商会做出什么赔偿。

    3、赠送面积需小心。有的房子会以赠送面积做销售卖点!可是有的童鞋收房的时候就发现实际面积比宣传的时候要小很多。合同上面又出现了赠送的猫腻!这种时候就等于有理都说不清了。
    所以有赠送的一定要看清合同怎么写的。有利于以后维权!!
  • 商业用房是指自营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区别于自住、自用的房屋。个人购买商业用房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范围是有具体规定的,有两种房产不在贷款范围之内:一是使用权房;二是商业用房。目前,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个人住房有:
    (1)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包括经济适用房、商品房;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不可售公房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
    (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修)房贷款的;
    (5)为配合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 所谓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是指已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债务,或者虽未进入上述程序但已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程序为不可避免的债务。这些所谓"不可避免"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债务人有违约的事实。
    (2)债务人已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有促成债权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可能性。
    (3)债务人投资失败或者有其他法律纠纷影响到该债务的履行能力而造成违约的可能性。
    (4)债务人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失去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致使违约的可能性增加。
    (5)其他能证明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