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上班四天了,突然之间加了工作量,以前都是一个人可以做的量,现在我提意见要领导考虑增加一个人,被拒绝,我不服从安排被逼辞职,请问我的工资是按实际天数结算还是有所补偿呢

2019-09-06 14:0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职后,公司一直不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流程: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的,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过错的,没有补偿;不具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经济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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