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广东佛山XX把手指骨折纳入伤残鉴定吗

2019-09-05 18:49: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评残索赔标准:
    1.到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
    2.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工伤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3.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通知你鉴定伤残等级
    4.鉴定伤残等级在市级(设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
    5.评定伤残等级后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
    6.评残结束后,拿着伤残鉴定书申请工伤赔偿。

  • 1、工伤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是有社保报销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目前的状态是还没有治疗完毕,是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的。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伤残鉴定可以到公安机关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签名。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如果是工伤,在受伤之日起30日内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申请,你可以在1年内申请。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劳动局将不在受理。先申请工伤认定后,还要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之后在提起劳动仲裁
    按照你所陈述的案情,应该构成伤残,同时在工地上干活的,如果是包工头带班的,也可以将发包人、承包公司、包工头作为共同被告,按照雇员受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起诉讼,相比较工伤程序,直接按照本案由起诉速度要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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