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欠别人钱,但是没写欠条,人家来要钱,我说给写个欠条两年之内还清十万,可是对方不同意,非要强行变卖家中车子,房子,还有物品!说不让卖就起诉,怎么办?

2019-09-04 20:01: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人格独立与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制度得以确立的基石,其根本要求就是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股东与公司债务的隔离往往导致股东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用其在法人制度中的优势地位,从事滥用法人人格的各种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在其受到法律追究时又主张只承担有限责任。
    这在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导致了明显的利益失衡。
    为此,只有使股东在一定情形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才能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由此产生。
    所谓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从事各种不正当行为迅雷不及导致公司债权人受到损害的,公司债权人可直接请求股东偿还公司债务,在英美法系中称为“揭开公司面纱”。
    《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1、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欠条并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别的格式;
    2、即使是当事人签字的欠条或借条在形式上有瑕疵,也不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3、 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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