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责任书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出得来

2019-09-03 19:39: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当场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机动车全责。
    既然人和车都在机动车道内,你为什么还要签字,要知道签字就代表了你对责任认定的认可,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我现在想提出重新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还有没有可能。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在三日内是有可能复核,过期的话就不行了,抓紧吧。
    3.要不要拿出什么证据
    拿不出证据的话,估计是复核的结果也是维持原认定吧
    如果是实在想翻盘,你可以试试主张程序非法要求重新认定,因为在有人员受伤且非轻微伤的情形,不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而在本案中使用的是简易程序。
    只能这么建议了,因为给出的信息不是太具体。如果事关重大,建议在当地请律师代理吧,必须看完资料才好判断的,那样能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一切顺利!
    补充:如果是在3天内,无需理由,依法可以复核
    过期就不能再要求复核了,但是可以从程序违法下手,上面已经提到了非轻微伤时不能采用简易程序,而程序违法的后果就是无效,这个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的
    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的情景,那么即使在认定对你不利的情况下也能依法通过举证予以推翻,因为在民事诉讼中作为鉴定结论的证据是可以用其他相反证据推翻的,只是需要你有证据而已
    因此建议你从证据方面着手处理。
  • 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单位补偿要求如下: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依法作出的,作为证据是有效的。但民事诉讼时效已过,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第二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七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卷公函之日起三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3.《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