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黑龙江的我在济南可以办理
离婚
手续吗
离婚
2019-09-03 19:0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如果是
协议离婚
的,需要双方持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簿以及
结婚
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手续;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则需要经过法院审理,法院判决离婚的,双方持判决书,以及上述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对于孩子的
抚养
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抚养权的确定方法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婚 姻 登 记 条 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
、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
结婚登记
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债权债务
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
诉讼离婚
: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父母离婚后,如果一方不执行抚养义务,不支付抚养费的,应该如何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父母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则如果一方未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
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在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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