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班途中被撞伤,未报警,能否认定为工伤?

2019-09-03 12:4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满足下列具体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为以下条款: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 被撞伤造成人身损害通常包括以下十个项目: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四、交通费。
    五、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七、营养费。
    八、残疾赔偿金。
    九、残疾辅助器具。
    十、精神损害赔偿金。但具体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包括哪些还要视人身损害的具体情况来看
  •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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