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
本人正在装修房子,先前和一家装修公司达成了装修全包协议,已签订意向书,交了1000元押金,没有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开始当天我这边和物业公司办完装修手续后,电话通知装修公司项目经理要送水电,对方不在市区,告诉我们屋里有施工单位看守,可以送水电。等送完水电一个小时以后,我去屋里查看,发现厕所、客厅、房间有很深积水,厕所屋顶上被楼上施工人员打了一个洞。装修前一天楼上业主找我说要在厕所顶上打洞改下水管道,我没同意,并且在现场对项目经理说明不允许楼上打洞,叫他负责看着,他当时保证没问题。
在我的要求下,第二天项目经理到现场与物业处理漏水及厕所打洞的事情,我告知他中午要到现场看结果,他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下继续施工。中午我到现场他本人又不在,我打电话让他们公司拿出解决办法,他仍然在推卸自己的责任。
之后我多次找装修公司及项目经理要说法,因为他们态度恶劣,推卸责任,我决定不要该公司继续装修,但该项目经理找我要1500元的施工费,施工量我核算过,只打了一面墙和一个窗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施工费用不超过400元。

2018-08-26 10:16: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洗手间在开发商施工时,就应该进行防水处理,如果楼上一家在装修过程中没有变动原施工状况,漏水问题应属于施工质量,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楼上在装修过程中破坏了原防水施工,导致漏水,你可以要求楼上承担责任。
    同时房地产交易公司作为销售方,也应该对商品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如对方久拖不解决,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维修,并赔偿损失。
  • 装修合同在认可了报价之后,正规的装饰公司还要和业主签订一份施工合同或协议书。在这份合同中,业主要注意以下3个问题:
    1.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埋下了“伏笔”。
    2.在合同中必须注明使用的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
    3.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
  • 房屋漏水纠纷处理
    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
    (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
    (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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