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被车撞伤,爸爸一只脚筋全断,妈妈左肩膀劲断一根,车主付全部责任,医药费用了13万,车主只给了10万,请问打官司,你判多少赔偿金额

2018-08-26 08:1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把你车撞后,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你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由承保对方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你的损失(车辆维修费在2000元限额内赔偿)。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则再由对方肇事者负责赔偿,也可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直接对你进行赔偿。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 如果发生车祸,通常情况下应当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然后报警,将事故交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来处理。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通常会在现场勘查后制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可以依照责任认定书上的责任进行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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