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都是要什么条件,还是要什么证件,

离婚
2019-09-01 14:59:0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结婚后,男女一方又和别人登记结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对家庭人员进行打骂、捆绑、挨饿或不管不问、丢弃。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在进行劝说后,还继续有此行为。
    (4)感情不和或在异地,两年分居,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形。这两年时间是持续不间断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两年分居。
  • 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l、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