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了字就算离婚了吗

离婚
2019-09-01 13:16: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
    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1、协议离婚的,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乡镇级)输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起不到法律上认为离婚的效力,只有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才能证明确实离婚了。
    2、法院判决一般是尊重当事人自己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之内容的。
    3、家庭暴力可以报警、请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请妇联调解等。打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严重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离婚协议已经载明了财产分害等离婚要件,双方签名就算产生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不代表夫妇关系在法律上解除,所以,需要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就可以了。协议不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的公证
      有些当事人在签订了离婚协议后,为了避免日后再有争议,会选择进行公证。那么,离婚协议公证有什么意义,应如何公证呢?
      
    一、离婚协议公证的意义
      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不是证明其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是证明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离婚的合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签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进行的离婚协议公证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公证也不能使离婚协议书生效;而办理离婚手续之后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相当于给离婚协议书上了双保险,更增加了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使离婚协议书更易于履行。
      可见,离婚协议公证并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要件,也不是婚姻关系解除的必备要件。

      
    二、离婚协议公证所需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离婚协议公证的流程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综上,离婚协议公证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不过,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婚姻关系宣告解除。而公证并不是婚姻关系解除的必备条件。公证的好处是可能在日后法院审理案件中,给法官更大的参考倾向。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
  • 离婚协议内容: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四、债务的处理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