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如果父亲再婚的配偶 父亲去世 子女是否有责任 去瞻仰他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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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关于夫妻一方死亡遗产分配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三十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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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就是
法定继承,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有平等的
继承权。婚前财产跟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样,婚前财产是整个作为遗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先要分出一半来作为妻子个人所有。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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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
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
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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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