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出来了,再要找哪个

2019-09-01 02:35: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主要有《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并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结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的规定做出鉴定结论,所以想从中搞鬼的可能性非常小。
    2.工伤职工可以比对《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的相关条文看一下,基本上可以估算自己的伤残等级。
    3.如果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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